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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科书式耍赖事件受害人去世 律师:不影响原判

作者:         发表时间:2017-12-05         浏览次数:821次

    近日,河北“教科书式耍赖”引发社会关注。两年前,河北唐山人赵勇的父亲遭遇车祸后成为植物人,在法院判决肇事司机黄淑芬赔偿85万余元后,黄淑芬仍然以各种方式拒绝道歉和赔偿。12月1日,赵勇的父亲去世。当天,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通报,称案件目前正在执行,法院对黄淑芬的财产及其是否存有转移财产情形进行调查。

  2015年10月,赵勇的父亲在骑行途中遭遇车祸,经过多次手术,赵勇的父亲成为“重度昏迷”的植物人。为了给父亲治病,硕士毕业的赵勇辞去工作,通过卖画、卖掉房子等方法筹集资金。另一边,肇事司机黄淑芬却“躲”了起来。今年6月,法院判决黄淑芬需赔偿赵勇父亲85万余元,“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但判决生效后,赵勇一家一直未等到这笔赔偿款,而他听到有消息称,黄淑芬家里却新买了房和车。根据赵勇提供的录音,今年10月,在面对赵勇的询问时,黄淑芬称“就是躲着,你爱把我怎么着怎么着”。

   因黄淑芬未按判决履行义务,赵香斌的儿子赵勇于今年9月5日申请强制执行。9月7日,唐山中院立案执行。通报表示,经调查,未发现黄淑芬名下有房产、车辆登记信息和存款。鉴于黄淑芬未按要求申报财产,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法院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限制高消费。此外,法院依法对黄淑芬女儿刘明月的财产状况进行了调查,发现登记在刘明月名下的房产一处,2015年12月3日,黄淑芬母女共同办理了该房的贷款手续,该房首付款和还贷款中均有黄淑芬的出资,遂依法查封,刘明月名下的两辆轿车,目前未查到黄淑芬出资购买的证据。

  11月24日,办案人员依法冻结黄淑芬的佣金账户及其购买的保单。因拒不履行判决, 11月25日,依法对黄淑芬作出司法拘留十五天的决定并实施。同天下午,刘明月代黄淑芬向法院交纳赔偿款3万元。法院已通知赵勇到法院领取,赵勇尚未领取。唐山中院表示,法院正在对黄淑芬的财产及其是否存有转移财产情形进行深入调查,一旦发现可供执行财产,依法处置变现并及时给付。

  北京市致知律师事务所律师张伟表示,赵勇父亲的去世,并不影响原判决的执行。“因为判决赔偿的数额已经发生法律效力,而且早就该在赵勇父亲去世前执行到位,即该笔债务已经发生,被判决确定,只能继续履行。”张伟表示,若黄淑芬有其他财产,法院在本次执行程序中可以穷尽执行手段进行执行,即可对其财产进行查封扣押划拨拍卖等。而按照民诉法的规定,拘留期满仍存在拒不履行判决行为的,仍可以再次司法拘留、罚款,如果情节严重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可以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中国新闻网)(洪振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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