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热点

NEWS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时事热点

网络视听监管新规即将实施 “自审自播”流程被取消

作者:         发表时间:2018-11-26         浏览次数:792次


      网络视听内容审查与电视台内容审查即将并轨,政策新规终于落地。


  根据规定,网剧、网络电影、网络动画等网生内容,由制作公司备案后提交省级广播电视局审核。审核流程包括在拍摄前对拍摄规划剧本的审核,以及成片后对上线成片的审核。网络平台只能采购由广电部门过审后,取得上线备案号的视听内容。对照电视台电视剧内容审查规定,网络视听节目审查新规别无二致。

  网络视听监管新规

  这也意味着,按现行规定由网络播放平台自身进行备案,再由网络节目提供方和播放平台内部成立的具有审查资质的团队对内容进行“自审自播”的审核流程将不复存在。

  此前,广电总局局长聂辰席在第四届中国网络视听大会上就曾表示,:“要继续加大管理力度,按照网上网下导向管理‘一个标准、一把尺子’的要求,综合运用思想引导、制度规范、技术手段、法律保障等措施,构建网上网下同心圆。”

      

      由此可见,监管部门对于网络视听节目政策的收紧速度一直未曾放缓,11月9日,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对外公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文艺节目管理的通知》中要求了,每部电视剧网络剧(含网络电影)全部演员片酬不得超过制作总成本的40%。

 

      另外,主要演员片酬不超过总片酬的70%。如果出现全部演员总片酬超过制作总成本40%的情况,制作机构需向所属协会(中广联制片委员会、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或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及中广联演员委员会进行备案并说明情况。

  业内人士表示,一直以来网络视听节目以追求“网感”为目标吸引了大量观众的眼球,也造就了不少现象级的剧集、节目,但不可忽视是的网络节目的审查门槛与电视节目相比宽松不少,这就造成了网络节目“野蛮生长”状态的现象反复。但目前行业内人士、制片方、以及网络平台已经有意识的逐渐将更严格的标准植入到网生内容当中,今后政策的出台将使网络节目的制作生态向良好的推动。

  据悉,新规意味着对台网内容审查的并轨,将于明年二月开始执行。

洪振官方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