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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壁成了棋牌室,我该怎么办?

作者:栾莹         发表时间:2016-07-19         浏览次数:1768次

您家邻居是否开了私房菜馆?您家隔壁是否成了棋牌室?这些现今生活里司空见惯的小事儿时时刻刻侵扰和影响着我们的生活,我们却不知道自己有哪些权利!

根据我国《物权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未按照物权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请求排除妨害、消除危险、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业主以多数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其行为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第十一条规定:“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本栋建筑物内的其他业主,应当认定为物权法第七十七条所称‘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建筑区划内,本栋建筑物之外的业主,主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应证明其房屋价值、生活质量受到或者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因此,您的邻居不管是开私房菜馆,棋牌室亦或其他经营性场所,都应该在将自己的住宅改变成经营性用房时,征得您这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另外,即使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了,改变住宅用途的业主仍然需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小区管理规约的规定履行相关程序。

以后您再也不需要面对陌生人的频繁穿梭,恼人的气味,扰人的噪声,无奈兴叹了,赶快拿起法律的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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