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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揭买房,还款期间能加名吗?

作者:熊炜如         发表时间:2016-07-22         浏览次数:1636次

就目前购房的习惯了说,大部分百姓都是采用按揭贷款方式购置房屋。那么问题就来了,如果婚前乙方按揭购房,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此时,另一方要求加上其自己的名字,这可以实现吗?

下面我就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行业习惯对还款期间能否加名进行分析:

一、从法律规定上分析:

    在商品房买卖中,除了大家都熟知的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外,还有一份就是购房人与贷款银行签订的《住房抵押按揭贷款合同》。在《住房抵押按揭贷款合同》这一法律关系中,购房人以其购买的商品房做为向银行贷款的担保,购房人既是借款人(债务人),亦是抵押人;银行既是贷款人(债权人),亦是抵押权人。

    根据《合同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债务人将合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可知,购房人作为债务人,如果想要将其部分债务转移给第三人,也就是上述我们所讲的“加名”必须经债权人贷款银行的同意。

二、从行业惯例上分析:

 根据上诉分析,从理论上虽然“加名”可以实现,但是在实践中以及行业惯例上来看,大多数银行出于风险考虑一般不会轻易出具债务转移同意书。

综上所述,能否实现“加名”还是要看与贷款银行沟通的结果。贷款银行不同意的话,则只能在房屋结清贷款并解除抵押之后才能加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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