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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发生火灾,物业公司是否一律承担责任?

作者:         发表时间:2023-05-04         浏览次数:231次


生活中,火灾事故通常是业主家中、小区公共区域自发或不明火源引发火灾,或者直接侵权人放火等原因引发火灾事故。

经本所律师检索,目前大部分火灾案件原因中,着火原因都有直接侵权人。侵权人是火灾事故的主要责任主体,而物业公司一般在其导致火灾事故损失扩大的范围内承担责任。若物业公司积极举证,通过有力证据证明其在火灾事故中不存在过错等情形的,或没有直接证据证明其与火灾事故不利后果存在直接因果关系的,也可以不承担相关侵权责任。

 

案例

张某某诉马某某、某物业公司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一案中,被告一马某某家中失火,致使邻居张某某家中老人被烧身亡、整栋楼皆被烧殆尽。张某某将马某某、物业公司起诉至人民法院,认为马某某为直接侵权人,物业公司疏于管理,楼道堆放杂物、消防通道堵塞等原因,致使事故后果扩大。

本所律师接受物业公司委托后,从物业公司在本案中是否存在过错、被侵权人自身是否存在过错等原因,积极搜集证据,最终通过调阅消防火灾事故认定书、监控录像、走访邻居等相关证据,举证证明物业公司在此次火灾事故中不仅不存在过错,而且积极履职,不应对被侵权人的不利后果承担任何责任。最终人民法院采纳了本所律师的全部答辩意见,驳回了原告对物业公司的全部诉求,原告不服上诉后,中院也维持了一审判决。

实务中对火灾发生后,判定物业公司是否承担侵权责任一般通过判定小区内消防设施内没有水、消防设施是否损坏、消防通道是否堵塞、是否疏于管理等情形进行判断。

 

拓展部分 本所律师归纳的物业公司相关免责理由

 

01、火灾事故发生前,物业公司已就防火等事项在小区张贴提示。火灾事故发生后,及时拨打火警电话,并组织、配合灭火、施救。

02、业主家中或楼道中堆放大量垃圾等可燃物品,物业公司曾多次劝阻,亦会同相关部门上门送达整改通知书,而失火原因又系业主自身造成。

03、消防大队从到场到展开施救用时短,无因消防通道堵塞导致救火时间延误的情形,且消防大队亦未就本次火灾事故对物业公司进行处罚。

04、物业公司提供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培训记录、消防安全记录表、灭火疏散预案、培训证书等证据证明其已经履行了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消防管理义务。

05、引发火灾的原因系物业公司不能预见、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属于未尽到管理职责所导致等。

杨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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